【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19980626 【实施日期】 19990501 【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 【题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98年6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